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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20677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6〕311号
发布机构: 厅安监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6-09-02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西安地铁办,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厅运管局、厅航运局、交通设计院、西安公路研究院、省汽车站、汽贸公司、厅质监站、咨询公司、广告公司、资产服务公司:

为推动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解决“政府急、企业疲”、安全生产工作在企业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根据省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通知》(陕安委〔2016〕3号)要求,省厅制定了《陕西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4月12

                 陕西省交通运输企业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牢牢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重点,以提升企业自主管理水平为目的,以严格监督检查为手段,推动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必须履行的工作职责、必须具备的安全条件、必须执行的行业标准、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有效控制安全生产风险,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巩固深化“平安交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管理精细化建设成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通过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使企业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着力解决“政府急、企业疲”、安全生产工作在企业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力争实现由“行业抓安全”向“企业要安全”转变力争解决一批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普遍性、长期性的问题

    具体目标是:通过完善企业安全工作“十项制度、一个能力”和严格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推动道路水路客运、道路危险品运输、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企业基本健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体系;实现事故总量继续下降、死亡人数继续减少,重特大事故得到遏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省厅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冯西宁

    副组长:王省安   赵新民

成  员:厅建设处、路网处、运输处、安监处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安监处,统筹协调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厅建设处、路网处、运输处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推动相应行业领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任务

(一)规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是生产经营的承载者,也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重点,逐级建立企业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各工种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各层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形成涵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问责问效制度,逐步形成上级对下级、总公司对子公司、分公司问责问效机制,强化安全责任,督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

(二)规范落实安全会议制度。企业要建立班组班前会、车间安全生产调度会、月安全生产办公会、季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等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布置安全生产工作。通过日常会议,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各类会议的召开,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制定措施,监督落实。各类安全例会要有专用记录本认真记录,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贯彻执行。

(三)规范落实安全生产例检制度。企业要严格例检制度,建立班组班前、班中、班后安全生产检查(即“一班三检”)、重点对象和重点部位安全生产检查(即“点检”)、作业区域安全生产巡查(即“巡检”)和节假日检查,形成每周安全生产检查、每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复工复产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例检制度,对各类检查的频次、重点、内容提出具体要求。

(四)规范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企业建立与当地安监部门对接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企业要经常性地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整改销号制度。要建立自查、自纠、自报、自治机制,形成内部隐患治理闭合环路,要规范单位、车间、班组等层级事故隐患排查的次数、规模、内容,对排查出的隐患实施登记管理,按照分类分级治理原则,逐一落实整改方案、责任人员、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要建立隐患整改评价制度,定期评估隐患情况,不断完善隐患治理工作机制。要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员工发现和举报事故隐患。对重大以上事故隐患要按规定上报主管部门,同时采取停产停业整改等措施。

(五)规范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制度。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包括安全措施费、安全设施装备费、安全生产宣教和培训费、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费以及其他保障安全生产事项的经费,并将其纳入企业年度安全费用计划。要按照规定为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六)规范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企业要针对本单位不同岗位特点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尤其要加强对中层以上干部、班组长、新员工、转岗员工和临时工等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并注重提高培训质量。要认真组织实施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并登记建册,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危险货物、工程施工、道路运输等领域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规定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特种设备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注重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加强和提高从业人员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七)规范落实风险防控制度。要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使企业各岗位、各流程始终处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可控状态。要建立本企业安全事故风险及其他风险评估评价机制,组织专家或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安全评价,对重大危险源按相关规定定期组织评估,不断提升企业风险预防控制能力。

(八)规范落实职业危害预防责任制度。企业必须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确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及相关权益。

(九)规范落实安全技术装备保障制度。健全完善企业安全技术装备保障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技术装备能力建设。制定完备的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等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制度,配全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素质。加快安全技术改造,积极实施技术装备安全更新工程,采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能力提升,加快安全生产科技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控制能力和事故防范能力。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科技支撑服务体系。

(十)规范落实民主管理监督制度。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安全生产目标、重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形势等情况应向员工公开,接受员工监督。充分发挥工会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切实保障工会依法组织员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

(十一)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企业要编制科学、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员学习,并随着安全生产条件的变化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进行调整充实。企业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专业或兼职救援队伍并及时更新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全员参与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提高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五、阶段安排

(一)第一阶段:宣传培训阶段(4月-5月)。各单位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组建工作机构,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教育培训。要通过各类会议、培训使所辖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知晓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主要任务;要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开展签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活动,各级负责人及全体员工、各级部门、车间、班组都要宣誓承诺,自觉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第二阶段:工作落实阶段(12月底前)。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各项规定,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创建企业安全规范和自定标准,针对发现问题,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企业,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落实处罚措施。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重大事故的典型案例,要向社会公告。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推广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的做法和经验,通过现场会、经验交流会、观摩学习等方式推广应用,以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开展,使所有企业都能改善安全生产环境,提升管理水平。请各单位12月底前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厅安委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组织分工、强化推进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和定期会办,对本辖区、本行业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分管领导要履职尽责,具体抓好组织落实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频率和强度,严肃查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要按照“双随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办法,年内至少开展两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专项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或履行责任不到位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做到检查一家,完善一家,提高一家。对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与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评先评优、重点监管名单、“一票否决”等挂钩。省公路局、厅运管局、厅航运局、厅质监站要重点检查行业有关单位安排、部署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企业自查自改情况。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要大力宣传“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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